7 他的父母、兄弟或是姊妹,死了的时候,他不可因他们玷污自己,因为离俗归他 神的记号,在他的头上;
8 在他离俗的日子,他都是归耶和华为圣的。
9 “‘如果在他身旁,突然有人死了,以致他离俗的头被玷污了,他就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,就是在第七日剃头。
10 第八天,他要把两只斑鸠,或是两只雏鸽,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。
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,一只作燔祭,为他赎那因死人而玷污的罪;他要在当天使他的头成为圣洁,
12 使他重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,又要带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;以前的日子无效,因为他的离俗被玷污了。
13 “‘拿细耳人的律例是这样:离俗的人的日子满了那天,人要把他带到会幕的门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