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就热心说,我是逼迫教会的;就律法上的义说,我是无可指摘的。
7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,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。
8 不但如此,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;
9 并且得以在他里面,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,乃是有信基督的义,就是因信上帝而来的义,
10 使我认识基督,晓得他复活的大能,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,效法他的死,
11 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。
12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,已经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,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