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主耶和华说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。
4 看哪,世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怎样属我,为子的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5 「人若是公义,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:
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,
7 未曾亏负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;
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,缩手不作罪孽,在两人之间,按至理判断;
9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—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