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诚实行事—这人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0-11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作强盗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说之善,反行其中之恶,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并玷污邻舍的妻,
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的物,未曾将当头还给人,仰望偶像,并行可憎的事,
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,向借粮的弟兄多要—这人岂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。
14 「他若生一个儿子,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,不照样去做;
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,
16 未曾亏负人,未曾取人的当头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