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「人子啊,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,你却不可悲哀哭泣,也不可流泪,
17 只可叹息,不可出声,不可办理丧事;头上仍勒裹头巾,脚上仍穿鞋,不可蒙着嘴唇,也不可吃吊丧的食物。」
18 于是我将这事早晨告诉百姓,晚上我的妻就死了。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。
19 百姓问我说:「你这样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,你不告诉我们吗?」
20 我回答他们:「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:
21 『你告诉以色列家,主耶和华如此说:我必使我的圣所,就是你们势力所夸耀、眼里所喜爱、心中所爱惜的被亵渎,并且你们所遗留的儿女必倒在刀下。
22 那时,你们必行我仆人所行的,不蒙着嘴唇,也不吃吊丧的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