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 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;
23 若是苦待他们一点,他们向我一哀求,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,
24 并要发烈怒,用刀杀你们,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,儿女为孤儿。
25 「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,你若借钱给他,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。
26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,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;
27 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,是他盖身的衣服,若是没有,他拿什么睡觉呢?他哀求我,我就应允,因为我是有恩惠的。
28 「不可毁谤上帝;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