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「凡有残疾,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—你的上帝,因为这是耶和华—你上帝所憎恶的。
2 「在你们中间,在耶和华—你上帝所赐你的诸城中,无论哪座城里,若有人,或男或女,行耶和华—你上帝眼中看为恶的事,违背了他的约,
3 去事奉敬拜别神,或拜日头,或拜月亮,或拜天象,是主不曾吩咐的;
4 有人告诉你,你也听见了,就要细细地探听,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,
5 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,用石头将他打死。
6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;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。
7 见证人要先下手,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。这样,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