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「误杀人的逃到那里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这样:凡素无仇恨,无心杀了人的,
5 就如人与邻舍同入树林砍伐树木,手拿斧子一砍,本想砍下树木,不料,斧头脱了把,飞落在邻舍身上,以致于死,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,就可以存活,
6 免得报血仇的,心中火热追赶他,因路远就追上,将他杀死;其实他不该死,因为他与被杀的素无仇恨。
7 所以我吩咐你说,要分定三座城。
8 耶和华—你上帝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扩张你的境界,将所应许赐你列祖的地全然给你,
9 你若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这一切诫命,爱耶和华—你的上帝,常常遵行他的道,就要在这三座城之外,再添三座城,
10 免得无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华—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归于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