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「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显出我的圣名,也不容我的圣名再被亵渎,列国人就知道我是耶和华—以色列中的圣者。
8 主耶和华说:这日事情临近,也必成就,乃是我所说的日子。
9 「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和捡器械,就是大小盾牌、弓箭、梃杖、枪矛,都当柴烧火,直烧七年,
10 甚至他们不必从田野捡柴,也不必从树林伐木;因为他们要用器械烧火,并且抢夺那抢夺他们的人,掳掠那掳掠他们的人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」
11 「当那日,我必将以色列地的谷,就是海东人所经过的谷,赐给歌革为坟地,使经过的人到此停步。在那里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众,就称那地为哈们·歌革谷。
12 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个月葬埋他们,为要洁净全地。
13 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们。当我得荣耀的日子,这事必叫他们得名声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