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我必在第六年将我所命的福赐给你们,地便生三年的土产。
22 第八年,你们要耕种,也要吃陈粮,等到第九年出产收来的时候,你们还吃陈粮。」
23 「地不可永卖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24 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,也要准人将地赎回。
25 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,卖了几分地业,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
26 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,他自己渐渐富足,能够赎回,
27 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,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,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