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 「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
36 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 神,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。
37 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
38 我是耶和华—你们的 神,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,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,要作你们的 神。」
39 「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,将自己卖给你,不可叫他像奴仆服事你。
40 他要在你那里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样,要服事你直到禧年。
41 到了禧年,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,一同出去归回本家,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