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主不算为有罪的,这人是有福的。”
9 这样看来,那有福的人,是指受割礼的呢,还是也指没有受割礼的呢?因为我们说:“亚伯拉罕的信算为他的义。”
10 那么,是怎样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礼以后呢,还是在他受割礼之前呢?不是在他受割礼以后,而是在他受了割礼以前。
11 他领受了割礼为记号,作他受割礼之前因信称义的印证,使他作所有没有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被算为义;
12 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,就是作那些不仅受割礼,并且照着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时就信的那脚踪而行之人的父。
13 原来 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世界的应许,并不是因着律法,而是借着因信而来的义。
14 如果属于律法的人才能成为后嗣,信就没有作用,应许也就落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