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 如果人把买来的田地,不是自己承受为业的田地,分别为圣献给耶和华,
23 祭司就要按照你的估价,给他计算,直到禧年为止;价值多少,他必须当天付给你估定的价银,表示把那地献给耶和华为圣。
24 到了禧年,那地要归还卖主,就是归还那承受那地为业的原主。
25 你的一切估价,都要照着圣所衡量银子的标准。
26 “唯独牲畜的头一胎,无论是牛或是羊,既然头一胎是属于耶和华的,人就不能再把牠分别为圣,因为这本是耶和华的。
27 但如果是不洁净的牲畜,他就要按照你的估价,加上五分之一把牠赎回;如果不赎回,就要按照你的估价卖掉。
28 “一切永属耶和华的圣物,就是人永献给耶和华的物,无论是人或是牲畜,或是他承受作产业的田地,都不可以变卖,也不可以赎回;一切永献之物都是归耶和华为至圣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