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這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留他住了三天。他們在那裏吃喝,住宿。
5 第四日,他們清早起來,利未人起身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先吃點東西,加添心力,然後你們才走。」
6 於是二人坐下,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答應再住一夜,使你的心舒暢。」
7 那人起身要走,他岳父挽留他,他就留下,在那裏又住了一夜。
8 第五日,他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說:「來,請加添心力,留到太陽偏西吧。」於是二人一同再吃。
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身要走,但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對他說:「看哪,太陽下山,天快晚了,你們再住一夜吧。看哪,太陽偏西了,就在這裏住宿,使你的心舒暢,明天你們一早起來上路,回你的帳棚去。」
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,就備上兩匹驢,帶着他的妾起身走了,來到耶布斯的對面,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