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惟願耶和華-你們列祖的上帝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,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。
12 但你們的麻煩,和管理你們的重任,並你們的爭訟,我獨自一人怎能擔當得起呢?
13 你們要按着各支派選舉有智慧、有見識、為眾人所認識的,我立他們為你們的首領。』
14 你們回答我說:『照你所說的行了為妙。』
15 我便將你們各支派的首領,有智慧、為眾人所認識的,照你們的支派,立他們為官長、千夫長、百夫長、五十夫長、十夫長,管理你們。
16 「當時,我囑咐你們的審判官說:『你們聽訟,無論是弟兄彼此爭訟,是與同居的外人爭訟,都要按公義判斷。
17 審判的時候,不可看人的外貌;聽訟不可分貴賤,不可懼怕人,因為審判是屬乎上帝的。若有難斷的案件,可以呈到我這裏,我就判斷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