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4 CUNP-上帝

舉哀時的禁例

1 「你們是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兒女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;

2 因為你歸耶和華-你上帝為聖潔的民,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」

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

3 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
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
5 鹿、羚羊、麅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。

6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-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
8 豬-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

9 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;

10 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,是與你們不潔淨。

11 「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
12 不可吃的乃是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
13 鸇、小鷹、鷂鷹與其類,

14 烏鴉與其類,

15 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,

16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
17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
18 鸛、鷺鷥與其類,戴鵀與蝙蝠。

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,都不可吃。

20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
21 「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,或賣與外人吃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-你上帝為聖潔的民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

十分獻一的條例

22 「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

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
24 當耶和華-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,

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,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-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

26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樂。

27 「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
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中。

29 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和你城裏寄居的,並孤兒寡婦,都可以來,吃得飽足。這樣,耶和華-你的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