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「他如果貧窮,獻不起那麼多祭物,可以獻一隻公羊羔作贖過祭,用搖祭的方式贖罪;也要獻一公斤作素祭的調油的細麵粉和一杯油;
22 還要按自己的能力獻兩隻斑鳩或雛鴿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23 第八天,他必須把這些祭物帶到會幕門口,在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。
24 祭司要用作贖過祭的羊羔和一杯油作搖祭,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。
25 接著,祭司要宰殺作贖過祭的羊羔,拿一些羊血抹在他的右耳垂、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腳趾上。
26 祭司也要把一些油倒在自己左手掌中,
27 用一根右手指蘸左手掌中的油,在耶和華面前彈灑七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