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斯拉記 2 RCUV

被擄歸回者的名單

1 這些是從被擄之地上來的省民,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把他們擄到巴比倫,他們重返耶路撒冷和猶大,各歸本城。

2 他們是同所羅巴伯、耶書亞、尼希米、西萊雅、利來雅、末底改、必珊、米斯拔、比革瓦伊、利宏、巴拿一起回來的。 以色列百姓的人數如下:

3 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;

4 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;

5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名;

6 巴哈‧摩押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二名;

7 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8 薩土的子孫九百四十五名;

9 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;

10 巴尼的子孫六百四十二名;

11 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三名;

12 押甲的子孫一千二百二十二名;

13 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六名;

14 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五十六名;

15 亞丁的子孫四百五十四名;

16 亞特的後裔,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;

17 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三名;

18 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;

19 哈順的子孫二百二十三名;

20 吉罷珥人九十五名;

21 伯利恆人一百二十三名;

22 尼陀法人五十六名;

23 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;

24 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;

25 基列‧耶琳人、基非拉人、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;

26 拉瑪人和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;

27 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;

28 伯特利人和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;

29 尼波人五十二名;

30 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;

31 另一個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;

32 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;

33 羅德人、哈第人、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;

34 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;

35 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。

36 祭司: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;

37 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;

38 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;

39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。

40 利未人:何達威雅的後裔,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。

41 歌唱的: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名。

42 門口的守衛:沙龍的子孫、亞特的子孫、達們的子孫、亞谷的子孫、哈底大的子孫、朔拜的子孫,共一百三十九名。

43 殿役:西哈的子孫、哈蘇巴的子孫、答巴俄的子孫、

44 基綠的子孫、西亞的子孫、巴頓的子孫、

45 利巴拿的子孫、哈迦巴的子孫、亞谷的子孫、

46 哈甲的子孫、薩買的子孫、哈難的子孫、

47 吉德的子孫、迦哈的子孫、利亞雅的子孫、

48 利汛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、迦散的子孫、

49 烏撒的子孫、巴西亞的子孫、比賽的子孫、

50 押拿的子孫、米烏寧的子孫、尼普心的子孫、

51 巴卜的子孫、哈古巴的子孫、哈忽的子孫、

52 巴洗律的子孫、米希大的子孫、哈沙的子孫、

53 巴柯的子孫、西西拉的子孫、答瑪的子孫、

54 尼細亞的子孫、哈提法的子孫。

55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:瑣太的子孫、瑣斐列的子孫、比路大的子孫、

56 雅拉的子孫、達昆的子孫、吉德的子孫、

57 示法提雅的子孫、哈替的子孫、玻黑列‧哈斯巴音的子孫、亞米的子孫。

58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。

59 從特‧米拉、特‧哈薩、基綠、亞頓、音麥上來,不能證明他們的父系家族和後裔是否屬以色列的如下:

60 第萊雅的子孫、多比雅的子孫、尼哥大的子孫,共六百五十二名。

61 祭司中,哈巴雅的子孫、哈哥斯的子孫、巴西萊的子孫,巴西萊因為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,所以就以此為名。

62 這些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,卻尋不着,因此算為不潔,不得作祭司。

63 省長對他們說,不可吃至聖的物,直到有會用烏陵和土明的祭司興起來。

64 全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。

65 此外,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,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。

66 他們有七百三十六匹馬,二百四十五匹騾子,

67 四百三十五匹駱駝,六千七百二十匹驢。

68 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,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,要在原有的根基上重新建造。

69 他們量力捐入工程的庫房,有六萬一千達利克金子,五千彌那銀子,以及一百件祭司的禮服。

70 於是祭司、利未人、百姓中的一些人、歌唱的、門口的守衛、殿役,各住在自己的城裏;以色列眾人都住在自己的城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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