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二十個金碗,值一千達利克,上等光亮的銅器皿兩個,珍貴如金。
28 我對他們說:「你們歸耶和華為聖,器皿也歸為聖;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上帝的。
29 你們要警醒看守,直到你們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,以及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,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房內,把這些過了秤。」
30 於是,祭司和利未人把秤過的金銀和器皿接過來,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上帝的殿裏。
31 正月十二日,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,要往耶路撒冷去。我們上帝的手保佑我們,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。
32 我們到了耶路撒冷,在那裏住了三日。
33 第四日,金銀和器皿都在我們上帝的殿裏過了秤,交在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祭司的手中。同着他的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,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