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主耶和華說: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必不再引用這俗語。
4 看哪,所有的生命都是屬我的;父親的生命怎樣屬我,兒子的生命也照樣屬我;然而犯罪的,他必定死。
5 「人若是公義,行公平公義的事:
6 未曾在山上吃祭物,未曾向以色列家的偶像舉目;未曾污辱鄰舍的妻,也未曾在婦人的經期間親近她;
7 未曾虧負人,而是將欠債之人的抵押品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把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把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8 未曾向人取利息,也未曾索取高利,反倒縮手不作惡,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;
9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;這人是公義的,必要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