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 從這整個範圍要劃出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的地,其中要有聖所,是至聖的。
4 這是地上的一塊聖地,要歸給在聖所供職、親近事奉耶和華的祭司,作為他們房屋用地與聖所的聖地。
5 其餘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,要歸給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,作為他們二十間房屋的地業。
6 在那塊獻上的聖地旁邊,你們要劃分造城的地業,寬五千肘,長二萬五千肘,歸以色列全家。
7 劃歸君王的地要在獻上的聖地和城用地的兩旁,面對着聖地,又面對城的用地,西至西邊的疆界,東至東邊的疆界,從西到東,長度與每支派所分得的一樣。
8 這地要在以色列中歸君王為業。我所立的君王必不再欺壓我的子民,卻要按支派把地分給以色列家。
9 主耶和華如此說:「以色列的王啊,你們夠了吧!要除掉殘暴和搶奪的事,行公平和公義,不可再勒索我的百姓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