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5 那些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,就是在你們地上所生的,你們可以從其中買人;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。
46 你們可以把他們遺留給你們後代的子孫,作為永遠繼承的產業;你們可以使他們作奴僕。至於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們彼此不可苛刻管轄。
47 「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寄居的,若手頭漸漸寬裕,你的弟兄卻漸漸貧窮,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寄居的,或外人家族的一支,
48 賣了以後,有權把自己贖回。他弟兄中的一位可以把他贖回。
49 他的叔伯或叔伯的兒子可以贖他。他家族中的骨肉之親也可以贖他。他自己若手頭漸漸寬裕,也可以贖回自己。
50 他要跟買主計算,從賣自己的那年起,算到禧年;所賣的價錢要按照年數計算,就是雇工跟買主在一起的日子。
51 若剩餘的年數多,就要按着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