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,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,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。
2 妾行淫離開丈夫,回猶大的伯利恆,到了父家,在那裏住了四個月。
3 她丈夫起來,帶着一個僕人、兩匹驢去見她,用好話勸她回來。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。她父見了那人,便歡歡喜喜地迎接。
4 那人的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。於是二人一同吃喝、住宿。
5 到第四天,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:「請你吃點飯,加添心力,然後可以行路。」
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。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:「請你再住一夜,暢快你的心。」
7 那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強留他,他又住了一宿。
8 到第五天,他清早起來要走,女子的父親說:「請你吃點飯,加添心力,等到日頭偏西再走。」於是二人一同吃飯。
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,他岳父,就是女子的父親,對他說:「看哪,日頭偏西了,請你再住一夜;天快晚了,可以在這裏住宿,暢快你的心。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。」
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,就備上那兩匹驢,帶着妾起身走了,來到耶布斯的對面(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。)
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,日頭快要落了,僕人對主人說:「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。」
12 主人回答說:「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,不如過到基比亞去」;
13 又對僕人說:「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,或住在基比亞,或住在拉瑪。」
14 他們就往前走。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,日頭已經落了;
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,就坐在城裏的街上,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。
16 晚上,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。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,住在基比亞;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。
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,就問他說:「你從哪裏來?要往哪裏去?」
18 他回答說:「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,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。我原是那裏的人,到過猶大的伯利恆,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,在這裏無人接我進他的家。
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,我與我的妾,並我的僕人,有餅有酒,並不缺少甚麼。」
20 老年人說:「願你平安!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,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。」
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,餵上驢,他們就洗腳吃喝。
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,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,連連叩門,對房主老人說:「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,我們要與他交合。」
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:「弟兄們哪,不要這樣作惡;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,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。
24 我有個女兒,還是處女,並有這人的妾,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,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。」
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。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,他們便與她交合,終夜凌辱她,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。
26 天快亮的時候,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,就仆倒在地,直到天亮。
27 早晨,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,出去要行路,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,兩手搭在門檻上;
28 就對婦人說:「起來,我們走吧!」婦人卻不回答。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,起身回本處去了。
29 到了家裏,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,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。
30 凡看見的人都說:「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,直到今日,這樣的事沒有行過,也沒有見過。現在應當思想,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