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們那裡。聖經上說:「任何控告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成立。」
2 我第二次去探望你們的時候已經警告過了,如今我雖然不在你們那裡,但仍要再次警告那些犯罪的人以及其餘的人:我再來的時候,必不寬容。
3 既然你們要我證明是基督藉著我說話,那麼你們當知道,基督處理你們這類的事絕不軟弱,祂在你們當中充滿力量。
4 不錯,祂的軟弱之軀曾被釘在十字架上,但如今祂靠上帝的大能活著。我們也跟祂一樣軟弱,但為了你們,我們要靠上帝的大能和祂一同活著。
5 你們要自我省察,看看自己是否真正信主,也要察驗自己。除非你們經不起察驗,否則,你們應該知道耶穌基督住在你們裡面。
6 我希望你們會知道,我們是經得起考驗的。
7 我們祈求上帝使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,不是為了要顯明我們經得起考驗,而是要你們行事端正,就算我們經不起考驗也無妨。
8 因為我們不能抵擋真理,只能擁護真理。
9 只要你們剛強,我們就是軟弱也歡喜。我們為你們祈禱,盼望你們做純全的人。
10 我寫這封信是預先警告你們,免得我到你們當中的時候,必須運用基督給我的權柄嚴厲地對待你們。基督賜給我這權柄是為了造就人,不是毀壞人。
11 最後,弟兄姊妹,我還有幾句話要說:你們要喜樂,追求完善,接受勸勉,同心合意,和睦共處。這樣,仁愛和平的上帝必常與你們同在。
12 你們要以聖潔的吻彼此問候。
13 全體聖徒都問候你們。
14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、上帝的慈愛、聖靈的感動,常與你們眾人同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