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2 CCB

賠償條例

1 「倘若有人偷了別人的牛羊,然後宰了或賣了,他要用五頭牛抵償一頭牛,四隻羊抵償一隻羊。

2 倘若有人打死正入屋偷竊的賊,這人不算犯殺人罪。

3 倘若事情發生在白天,家主就犯了殺人罪。倘若盜賊被擒,他就要賠償家主,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把他賣為奴隸作賠償。

4 倘若他偷的牲畜如牛、羊或驢在他手上還活著,他要償還失主雙倍。

5 「倘若有人在田野或葡萄園裡牧放牲畜,任由牲畜吃別人田裡的農作物或葡萄,他必須拿自己田裡最好的農作物或葡萄作賠償。

6 倘若有人在自己的田間焚燒荊棘,不小心燒掉了別人的莊稼、禾捆或整個田園,那生火的人就要賠償一切損失。

7 「倘若有人把金錢或物件交給鄰居保管,鄰居家遭盜,盜賊被緝拿歸案後要賠償雙倍;

8 倘若沒捉到盜賊,鄰居就要到審判官那裡證明自己沒有偷拿。

9 倘若二人之間有什麼糾紛,無論是為了牛、驢、羊、衣服或失物,爭執的雙方要把案件呈報審判官,審判官判誰敗訴,誰就要賠償雙倍。

10 倘若有人把驢、牛、羊或別的牲畜交給鄰居看管,牲畜死傷或被人搶走,並且無人看見,

11 看守的人就要在耶和華面前起誓沒有動鄰居的東西,這樣失主就應當作罷,看守的人不用賠償。

12 但若牲畜是被人偷去的,受託人就要賠償失主。

13 倘若牲畜被野獸咬死,受託人要把殘骸帶來當證據,無需賠償被咬死的牲畜。

14 倘若有人向鄰居借牲畜,牲畜受傷或死掉,而當時物主不在場,借的人就要賠償。

15 倘若物主當時在場,借的人就不用賠償。倘若牲畜是租來的,租的人只需付租金不用賠償。

社會條例

16 「倘若有人誘姦了尚未許配的處女,他就要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;

17 倘若女方家長反對婚事,男方要付出相當於聘禮的金錢給女方家長。

18 「凡行邪術的女人,必須被處死。

19 「與動物性交的人,必須被處死。

20 「祭拜耶和華以外的其他任何神明的人,必須被處死。

21 「不可欺壓在你們中間寄居的人,因為你們在埃及也做過寄居的人。

22 「不可虧待寡婦和孤兒,

23 倘若你們欺凌他們,他們向我呼求,我必聽他們的呼求,

24 向你們發怒,用刀殺掉你們,使你們的妻子變為寡婦,兒女成為孤兒。

25 「倘若有貧苦的同胞向你借錢,你不可像放債的一樣從中取利。

26 倘若他把衣服給你作抵押,你要在日落之前把衣服還給他。

27 因為他只有這件蔽體的衣服,若是沒有,他晚上如何睡覺?他若呼求我,我必定幫助他,因為我是仁慈的。

28 不可褻瀆上帝,也不可咒詛百姓的官長。

29 你們要向我獻上五穀和新酒,不可遲疑耽延。要把你們的長子獻給我。

30 也要獻上頭生的牛羊,牠們生下來後可以留在母親身邊七天,第八天要獻給我。

31 你們要做我聖潔的子民,不要吃田野間被野獸咬死的牲畜,要把牠丟給狗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