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3 如果祭司發現衣服、編織品或皮革上的黴斑沒有蔓延,
54 就要吩咐人洗淨衣物,再隔離七天。
55 之後,祭司要再次檢查洗過的衣物,若發現黴斑原樣未變,即使沒有蔓延,那衣物也是不潔淨的。無論衣物裡面,還是外面黴變,都必須把它燒掉。
56 如果祭司發現洗過後黴斑退色,就要把黴變的部分從衣服、皮革、編織品上撕下來。
57 以後衣物、編織品或皮革上若再次出現黴斑,便是舊患復發,要把它燒掉。
58 如果洗過衣服、編織品或皮革後,黴斑消失了,要再洗一次就潔淨了。
59 「羊毛衣、細麻衣、編織品或皮革製品出現黴變時,以上條例可用來鑒定這些衣物是否潔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