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1 祭司要把脂肪放在壇上焚燒,胸肉歸亞倫及其子孫。
32 你們要把祭牲的右腿獻為舉祭,歸給祭司。
33 要把右腿歸給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的血和脂肪的那位祭司。
34 因為耶和華已經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,把作搖祭的胸肉和作舉祭的腿肉賜給祭司亞倫及其子孫。他們在以色列人中要永遠享有這一份。
35 從亞倫及其子孫受膏為祭司事奉耶和華開始,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,這是他們應得之份。
36 祭司受膏之日,耶和華就命令以色列人把這部分祭肉分給他們,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之份。」
37 以上是獻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過祭、平安祭和授聖職時所獻之祭的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