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拉太书 3 CSBS

因信称义

1 唉,无知的加拉太人哪!是谁迷惑了你们呢?被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,难道不是先前被描绘在你们眼前的吗?

2 我只想请教你们这一点:你们领受了圣灵,是本于律法上的行为,还是本于信而听从呢?

3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?你们以圣灵开始,现在却要以肉体完成吗?

4 你们受了这么多的苦,都没有意义吗?会不会真的没有意义呢!

5 那么,神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神迹,是本于你们在律法上的行为,还是本于你们信而听从呢?

6 正如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被算为他的义”,

7 因此你们应当知道:那些本于信的,他们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。

8 既然经文预先看见神要使外邦人因信称义,就预先把福音传给了亚伯拉罕,说:“万国都要藉着你蒙祝福。”

9 这样,那些有信仰的人,与有信仰的亚伯拉罕一同蒙祝福。

律法与应许

10 凡是本于律法上行为的人,都在诅咒之下,因为经上记着:“任何人不持守、不遵行律法书上所记载的一切,都是被诅咒的。”

11 所以,明显地没有人能藉着律法在神面前被称为义,因为经上说:“义人将因信而活。”

12 律法不是本于信,但是“遵行这些事的人,将因此而活。”

13 基督替我们成了诅咒,从律法的诅咒中救赎了我们,因为经上记着:“凡是被挂在木头上的,都是被诅咒的。”

14 这是为了让亚伯拉罕所蒙的祝福,能在基督耶稣里临到外邦人,好使我们能藉着信领受所应许的圣灵。

15 弟兄们,我按人的意思说话:甚至是人的约,一旦证实了,也没有人能废弃或加添。

16 神的各样应许,原是对亚伯拉罕和他的一个后裔说的。神并没有说“后裔们”,像是指着许多人;而是说“你的一个后裔”,像是指着一个人,这一位就是基督。

17 我说的这话是:四百三十年以后出现的律法,不能废弃神预先立好的约,使那应许无效。

18 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,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;但是神把继业赐给亚伯拉罕是藉着应许。

律法的目的

19 那么,为什么要有律法呢?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,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来临;律法是藉着天使,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。

20 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,神却是一位。

21 那么,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?绝对不是!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,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。

22 然而,经上的话把万物都圈在罪孽之下,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,赐给那些相信的人。

23 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,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,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。

24 这样,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,直到基督,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。

25 不过,这信仰既然已经临到,我们就不在导师之下了,

26 因为你们藉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,都是神的儿女。

后裔与继承人

27 实际上,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,就穿上了基督,

28 其中没有犹太人或希腊人,没有为奴的或自由的,没有男的或女的,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合而为一了。

29 而且,如果你们属于基督,你们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的继承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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