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 “我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:‘不要遵行你们祖先的律例,不要谨守他们的规条,也不要用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。
19 我是耶和华─你们的上帝,你们要顺从我的律例,谨守遵行我的典章,
20 且以我的安息日为圣。这日必在我与你们中间作记号,使你们知道我是耶和华─你们的上帝。’
21 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我,不顺从我的律例,也不谨守遵行我的典章;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。他们却干犯我的安息日。“因此我说,我要在旷野把我的愤怒倾倒在他们身上,向他们发尽我的怒气。
22 但我却缩手而未如此行;我这么做是为了我名的缘故,免得我的名在列国眼中被亵渎,因为在这些列国眼前我领了他们出来。
23 并且我在旷野向他们起誓,要把他们驱散到列国,分散在列邦;
24 因为他们不遵行我的典章,厌弃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眼目向着他们祖先的偶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