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第九年十月初十,耶和华的话临到我,说:
2 “人子啊,你要记录这一天的名称,这特别的一天,巴比伦王围困耶路撒冷,就在这特别的一天。
3 你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,对他们说,主耶和华如此说:把锅放在火上,放好了,倒水在其中;
4 要将肉块,一切肥美的肉块,腿和肩都放在锅里,要装满上等的骨头;
5 要取羊群中最好的,把柴堆在下面,把它煮开,骨头煮在其中。
6 “主耶和华如此说:祸哉!这流人血的城,就是长锈的锅。它的锈未曾除掉,要将肉块从其中一一取出,不必抽签。
7 这城所流的血还在城中,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,没有倒在地上,用土掩盖;
8 是我使这城所流的血倒在光滑的磐石上,不得掩盖,为要惹动愤怒,施行报应。
9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祸哉!这流人血的城,我必亲自加大柴堆。
10 你要添上木柴,使火着旺,将肉煮烂,加上香料,烤焦骨头;
11 你要把空锅放在炭火上,将锅烧热,把铜烧红,熔化其中的污秽,除净其上的锈。
12 然而这一切劳碌无效,它厚厚的锈,即使用火也除不掉。
13 虽然我想洁净你污秽的淫行,你却不洁净,你的污秽再也不能洁净,直等我止息了向你发的愤怒。
14 我─耶和华说了这话,时候到了,就必成就;必不退缩,不顾惜,也不怜悯。人必照你的所作所为审判你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”
15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,说:
16 “人子,看哪,我要以灾病夺取你眼中所喜爱的,你却不可悲哀哭泣,也不可流泪,
17 只可叹息,不可出声,不可办理丧事;裹上头巾,脚上穿鞋,不可捂着胡须,也不可吃一般人的食物。”
18 到了早晨我把这事告诉百姓,晚上我的妻子就死了。次日早晨我就遵命而行。
19 百姓对我说:“你这样做跟我们有什么关系,你不告诉我们吗?”
20 我对他们说:“耶和华的话临到我,说:
21 ‘你告诉以色列家,主耶和华如此说:我要使我的圣所被亵渎,就是你们凭势力所夸耀、眼里所喜爱、心中所爱惜的;并且你们所遗留的儿女必倒在刀下。
22 那时,你们要照我所做的去做。你们不可捂着胡须,也不可吃一般人的食物。
23 你们头要裹上头巾,脚要穿上鞋;不可悲哀哭泣。你们必因自己的罪孽衰残,相对叹息。
24 以西结必这样成为你们的预兆;凡他所做的,你们也必照样做。那事来到,你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。’”
25 “你,人子啊,那日当我除掉他们所倚靠的保障、所欢喜的荣耀,并眼中所喜爱的,心里所重看的儿女时,
26 逃脱的人岂不来到你这里,使你耳闻这事吗?
27 那日你要向逃脱的人开口说话,不再哑口无言。你必这样成为他们的预兆,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