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 再从其中划出一块作为圣所,长五百肘,宽五百肘,四面见方;四围再加五十肘的空地。
3 从这整个范围要划出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的地,其中要有圣所,是至圣的。
4 这是地上的一块圣地,要归给在圣所供职、亲近事奉耶和华的祭司,作为他们房屋用地与圣所的圣地。
5 其余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要归给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,作为他们二十间房屋的地业。
6 在那块献上的圣地旁边,你们要划分造城的地业,宽五千肘,长二万五千肘,归以色列全家。
7 划归君王的地要在献上的圣地和城用地的两旁,面对着圣地,又面对城的用地,西至西边的疆界,东至东边的疆界,从西到东,长度与每支派所分得的一样。
8 这地要在以色列中归君王为业。我所立的君王必不再欺压我的子民,却要按支派把地分给以色列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