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这是地上的一块圣地,要归给在圣所供职、亲近事奉耶和华的祭司,作为他们房屋用地与圣所的圣地。
5 其余长二万五千肘,宽一万肘,要归给在殿中供职的利未人,作为他们二十间房屋的地业。
6 在那块献上的圣地旁边,你们要划分造城的地业,宽五千肘,长二万五千肘,归以色列全家。
7 划归君王的地要在献上的圣地和城用地的两旁,面对着圣地,又面对城的用地,西至西边的疆界,东至东边的疆界,从西到东,长度与每支派所分得的一样。
8 这地要在以色列中归君王为业。我所立的君王必不再欺压我的子民,却要按支派把地分给以色列家。
9 主耶和华如此说:“以色列的王啊,你们够了吧!要除掉残暴和抢夺的事,行公平和公义,不可再勒索我的百姓。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0 “你们要用公道的天平、公道的伊法、公道的罢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