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记 14 RCUVSS

举哀时的禁例

1 “你们是耶和华─你们上帝的儿女。不可为了死人割划自己,也不可使额上光秃;

2 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-你上帝神圣的子民,耶和华从地面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,作自己宝贵的子民。”

洁净和不洁净的食物

3 “凡可憎的物, 你都不可吃。

4 可吃的牲畜是:牛、绵羊、山羊、

5 鹿、羚、麃子、野山羊、瞪羚、羚羊、山绵羊。

6 凡蹄分两瓣,分趾蹄而又反刍食物的牲畜,你们都可以吃。

7 但那反刍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是:骆驼、兔子、石獾,虽然反刍却不分蹄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;

8 猪,虽然分蹄却不反刍,对你们也是不洁净的。它们的肉,你们一点都不可吃;它们的尸体,你们也不可摸。

9 “水中可吃的是这些:凡有鳍有鳞的都可以吃;

10 凡无鳍无鳞的都不可吃,对你们是不洁净的。

11 “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12 不可吃的是: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

13 鹯、小鹰、鹞鹰的类群,

14 各种乌鸦的类群、

15 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的类群、

16 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

17 鹈鹕、秃雕、鸬鹚、

18 鹳、鹭鸶的类群、戴鵀与蝙蝠。

19 凡有翅膀却爬行的群聚动物对你们是不洁净的,都不可吃。

20 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

21 “凡自然死去的动物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城里寄居的人吃,或卖给外人,因为你是属于耶和华-你上帝神圣的子民。“不可用母山羊的奶来煮它的小山羊。”

十一奉献的条例

22 “每年,你务必从你播种的一切收成,田地所出产的,取十分之一献上。

23 要在耶和华-你上帝面前,就是他选择那里作为他名居所的地方,吃你所献十分之一的五谷、新酒和新的油,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好让你天天学习敬畏耶和华-你的上帝。

24 当耶和华-你的上帝赐福给你的时候,耶和华-你上帝选择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路途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东西带到那里去,

25 你可以把它换成银子,把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-你上帝所选择的地方去。

26 在那里,你可以随心所欲用银子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烈酒,或买任何你心所想的。你和你的全家要在耶和华-你上帝面前吃喝欢乐。

27 “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离弃他,因为他在你那里没有分得产业。

28 每三年的最后一年,你要把那一年收成的十分之一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;

29 那没有与你一起分得产业的利未人,和城里的寄居者,以及孤儿寡妇,都可以前来,吃得饱足,好让耶和华-你的上帝在你手里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