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 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24 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
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
26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27 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?根本沒有。憑著什麼法則呢?憑著行為的法則嗎?不是!而是憑著信的法則。
28 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
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邦人的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