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這樣說來,猶太人有什麼優越呢?割禮有什麼益處呢?
2 在各方面都有很多。首要的,是神的話語確實委託給他們了。
3 即使他們中有些人不信,到底又怎麼樣呢?難道他們的不信會使神的信實無效嗎?
4 絕對不會!即使每個人都是說謊者,神還是真實的。正如經上所記:「這樣,你說話的時候,顯為公義;被評斷的時候,必然得勝。」
5 但是,如果我按人的意思來說,我們的不義可以顯明神的義,那我們要怎麼說呢?難道降震怒的神是不公正的嗎?
6 絕對不是!否則,神怎麼能審判世界呢?
7 那麼,如果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使他的榮耀更加豐盛,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被定罪呢?
8 這樣,為什麼不說「讓我們作惡好帶來善」呢?——我們正是如此受到毀謗,也有些人說過我們講了這話——這些人被定罪倒是應該的。
9 那麼怎麼樣呢?我們猶太人比別人好嗎?當然不是!我們已經指出: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孽之下。
10 正如經上所記: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;
11 沒有領悟的,沒有尋求神的。
12 人人都遠離了正道,一同成了無用的;沒有仁慈的,連一個也沒有。
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,他們用舌頭玩弄詭詐,他們的嘴唇含有蛇毒,
14 他們滿口是咒罵和苦毒,
15 他們的腳步為殺人流血而飛快,
16 他們的路上只有毀滅和慘禍;
17 和平之路,他們從來不知道。
18 他們的眼目中沒有對神的敬畏。」
19 我們知道,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,好堵住每個人的口,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,
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
21 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
22 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23 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24 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
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
26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27 既然如此,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?根本沒有。憑著什麼法則呢?憑著行為的法則嗎?不是!而是憑著信的法則。
28 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
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邦人的神,
30 既然神真是一位;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,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。
31 那麼,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?絕對不是!反而確立了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