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 就是說,我們認為:人被稱為義,是藉著信,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。
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?是的,他也是外邦人的神,
30 既然神真是一位;他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,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。
31 那麼,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?絕對不是!反而確立了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