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的確,我不以福音為恥,因為這福音是神的大能,把救恩帶給一切相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、後是外邦人。
17 原來,神的義就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——本於信,以至於信,正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將因信而活。」
18 要知道,人用不公義抵擋真理,神的震怒就從天上顯明在人的一切不敬虔和不公義上。
19 實際上,有關神的事,人所能知道的,在他們裡面是清清楚楚的,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。
20 原來,自從創世以來,神那不可見的本性,就是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,都藉著所造之物,被人明白、被人看見,以致使人無法推諉。
21 所以人是已經知道神的,但是卻不把他當做神來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;相反,他們在思想上變得虛妄,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。
22 他們自稱是有智慧的,卻成了愚拙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