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
21 但如今,神的義已經在律法之外顯明出來,被律法和先知們所見證,
22 那就是:神的義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,臨到所有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23 要知道,每個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
24 但藉著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救贖,卻無償地被稱為義。
25 神預先定下耶穌為平息祭,是用耶穌的血、藉著人的信,為要顯明神自己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過去所犯的罪,
26 為了在現今的時刻顯明他的義,好表明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