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 13 CSBS

基督徒与社会

1 所有的人都当服从在上掌权的,因为没有一个掌权的不是出于神。所有掌权的,都是由神所指定的。

2 所以,抗拒掌权的,就是违抗神所设立的;违抗的人,就自招惩罚。

3 事实上,对良善的行为,掌权者并不是可怕的;而对邪恶的行为,他才是可怕的。那么,你想要不惧怕掌权的,就应当做良善的事。这样,你就会得到他的称赞。

4 要知道,他是神的仆役,对你是有益处的。但你如果作恶,就该惧怕,因为他不是毫无理由的佩带刀剑。他是神的仆役,是报应者,使震怒临到作恶的人。

5 因此,你们必须服从,不仅是为了震怒的缘故,也是为了良心。

6 其实你们纳税,也是为了这缘故;因为他们是神的仆役,正是为此专心服事。

7 每个人所当得的,你们都要给他:当得税的,就给他税;当得捐的,就给他捐;当受敬畏的,就敬畏他;当受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
爱邻如己

8 你们对任何人都不要亏欠什么;唯有在彼此相爱的事上,要常以为亏欠。实际上,爱别人的,就成全了律法。

9 这是因为,那“不可通奸,不可杀人,不可偷窃,不可贪心”的诫命,或是别的什么诫命,都包含在“要爱邻如己”这一句话里了。

10 爱是对邻人不做恶事,因此爱是成全律法的。

效法基督

11 再者,你们已经看见了这个时代,是你们早应该从沉睡中醒过来的时候,因为比我们初信的时候,我们的救恩现在更近了。

12 黑夜已深,白昼近了。所以,我们要脱去黑暗的行为,配上光明的兵器。

13 我们要行事端正,好像在白昼中那样:不可荒宴、醉酒;不可淫乱、好色;不可纷争、嫉妒。

14 相反,要穿上主耶稣基督;不要为了私欲而在属肉体的事上做任何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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