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 牠們的肉要歸你,正如搖祭的胸肉和舉祭的右腿肉一樣。
19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聖物中,我把舉祭賜給你和你的兒女,這是永遠的定例,是我與你及你的後代所立的永世之約。」
20 耶和華對亞倫說:「你在以色列人將得之地不可有產業,不可有份於他們的財產,因為我是你在以色列人中的所得之份,是你的產業。
21 「我要把以色列人出產的十分之一賜給利未人作產業,作為他們在會幕司職的酬勞。
22 今後以色列人不可走近會幕,以免因犯罪而死。
23 只有利未人可在會幕司職,他們要擔負觸犯聖幕的罪責,這是你們世世代代要遵守的條例。利未人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,
24 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人給耶和華的十分之一出產賜給他們作產業。因此,我吩咐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中有產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