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 這是你們世世代代無論住在哪裡都要遵守的律例。
30 「『倘若有人被控謀殺,必須有幾個人作證才可以處死他,不可憑一個人的證詞處死他。
31 犯了死罪的殺人兇手必須償命,不可讓他付贖金免死。
32 不可收逃進避難城之人的贖金,讓他在大祭司逝世前返回家園。
33 這樣,你們就不致玷污你們所居住的土地,因為血會玷污土地。除非用兇手的血作抵償,否則被血玷污的土地無法得到潔淨。
34 不可玷污你們所居住的土地,因為這是我居住的地方,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