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在獻給耶和華期間,不可挨近死屍,
7 即使父母或是兄弟姊妹死了,也不可挨近,以免沾染不潔,因為他頭上有將自己奉獻給上帝的記號。
8 在做拿細耳人期間,他是奉獻給耶和華的人。
9 如果有人在他身邊暴斃,使他的頭髮沾染不潔,他要等到第七天潔淨的日子剃掉頭髮。
10 第八天,他要帶兩隻斑鳩或雛鴿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。
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,另一隻作燔祭,為他碰過死屍贖罪。他要在當日使頭聖潔,
12 重新開始過奉獻給耶和華的日子,還要帶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贖過祭。他以前做拿細耳人的日子無效,因為他沾染了不潔之物。